宜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宜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和省交通厅“2008质量效益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总体方案”和湖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宜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交通部开展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和省交通厅“2008质量效益年”活动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制度,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为先”,实现农村公路由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夯实农村公路发展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质量年活动,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质量意识明显提高,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完善“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农村公路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各县(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必须设置专门的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对每个项目作质量检测,出具质量鉴定书,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实现农村公路工作效率高,建设环境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市质量检测项目(见附件4)总体合格率保持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其中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2008—201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站,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县(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各参建单位和人员,以及应聘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人员。
(三)时间与安排:质量年活动自2008年3月开始,至2011年3月结束。其中,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为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为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四)质量年活动各阶段主要任务。
组织动员阶段:制订质量年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质量年活动培训与动员,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质量目标,完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2008年5月,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年活动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良好氛围。
具体实施阶段:各县市区交通局要按照质量年活动方案,分解措施,落实责任,组织质量检查,公布质量状况,逐年对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有关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站和各县市区交通局、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作为质量年活动主体,要按照质量年活动方案要求,以质量管理和强化源头、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以路面质量抽检为突破口,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现场督导为手段,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质量活动取得实效。
总结评比阶段:市交通局根据对工程项目的检查结果,按照定性评价、定量评分相结合的原则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三年质量年活动经验,评估质量年活动成效,对质量年活动中质量管理优秀、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市、县相关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评选本单位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马宏彦局长任组长,郭天富副局长、周昌栋总工程师、丁庆荣局长任副组长,胡朝晖、陆永军、唐云伟、刘祖刚、杨泽敏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路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祖刚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办工作。各县市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研究布置质量年活动的具体安排。
2、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县市交通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部总体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出实施细则,确保达到目标要求。同时由市交通质监站组织和督促各县(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并分县市区每季度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交通质监站上报一次农村公路质量检测统计表和情况分析材料(见附件5)。
3、强化政府监督力度。市交通质监站应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市交通质监站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公路质量监控上,督促、指导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质量检测、质量问题处治等工作,并组织专业检测单位对力量薄弱县(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检;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组建专业检测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专业检测仪器,将重点放在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上。
4、加强过程控制,将质量问题消灭在建设过程中。一是项目开工前必须由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对开工前的原材料进行抽检,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二是施工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工艺的控制力度,防止各种质量通病的发生。三是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必须加大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力度,用数据评定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返工的返工,该整治的整治。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措施。各参建单位要从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工艺流程等具体环节入手,落实责任,抓住关键,切实把好安全生产关。
6、严格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一是通村公路验收前,必须要有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经质量鉴定和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除作必要的返工处理外,要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交通局。二是各县市区交通局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通村公路验收办法》规定的程序做好通村公路的验收工作。三是市交通局组织市农村公路办公室、市交通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市)验收结果进行100%复查。四是在市抽查验收中,采取行业抽查与专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通村公路内在质量的检测。由市农村公路办公室和市交通质监站组建专班,通过钻芯取样对路面强度和厚度进行抽查,通过专业检测对质量进行评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路段,坚决返工重来。
7、开展“三大员”培训活动,增强质量监管力量。市农村公路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交通局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三大员”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能力、监督能力。2008年培训农民施工技术员152名、农民护路管理员1037名、农民质量监督员152名,力争三年内全市行政村培训面达到100%。
8、坚持政务公开,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一是坚持公示制度。做到招标结果公示,建设资金来源、用途、结算定期公示,施工内容公示,举报电话公示。二是加强农村公路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新闻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三是通村公路验收合格项目必须在网上发布。各县市区交通局必须将验收结果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市交通局将复查结果在宜昌交通网站上公示4天,以便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
9、加大协调管理力度,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各县市区交通局要更加主动、更加深入、更加细致地为地方政府当好参谋,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二是各县市区交通局要经常深入一线,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各项难题,为施工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意义十分重大,将为稳步提高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顺利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踏踏实实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将农村公路发展方式转移到提高建设质量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上,促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