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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范建海局长调研指示精神(五)

日期:2008-11-10 09:01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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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范建海局长调研指示精神促进宜昌公路又好又快发展(五)

 宜昌公路局:

严格桥梁养护标准  强化桥梁养护职责

三次抽查不合格桥梁养护责任人将停职下岗

  日前,宜昌公路局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桥梁养护标准,进一步强化了桥梁养护职责,在桥梁管养方面再添新举措。

  宜昌公路部门近年来在规范桥梁养护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健全了全市公路桥梁管理体系,全面推行了“一桥一表”户籍式管理,严格实施桥梁日常巡查制度,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此次省局范局长在我市实地调研中,每到一处桥梁,都要下车仔细查看养护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养护责任人是否落实。范局长对我局桥梁养护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特别强调公路桥梁养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来进行,桥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养护职责。

  按照范局长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公路桥梁的养管工作,我局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梁养护技术标准》,从桥面系、桥梁支座、桥梁墩台和基础三个方面对公路桥梁的养护技术和质量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保障措施。

  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养护专班并责任到人。养护专班要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做好对桥面系、支座、墩台的检查、清扫、记录和修复工作。建立健全桥梁养护相关制度和桥梁养护台帐。建立桥梁巡查报告制度,对危及运行安全的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要在4小时内、列养支线公路桥梁要在8小时内上报市局,确保桥梁无垮塌事故发生。

  市局将不定期到各县市区段抽查桥梁的安全运行状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若抽查的项目达不到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市局将追究该桥梁责任人的责任。一次不合格口头警告并处罚金50元,二次不合格扣当月半个月的工资,三次不合格停职下岗。同时,市局还将对桥梁养护考核直接纳入年度养护目标考核的范畴。                      (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