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路费收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公平转岗 平稳过渡
——全市公路费收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所涉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82号文)和全省公路局长座谈会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转岗安置工作,确保转岗工作合理合规,平稳过渡,12月8日下午,全市公路费收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专题会议在宜昌市公路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建华、副局长皮勇,各县市区公路段和城区分局主要领导,市局党办、纪委、劳资、路政等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局路政支队队长董在华同志首先对《宜昌市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所涉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讨论意见稿)进行了阐述,并同各与会单位进行了讨论,该《意见》完善后将呈报市政府予以印发。随后张书记、皮局长对费收人员转岗安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传达了省局关于全省各地治超工作中违规执法和公众投诉的通报。
本次会议主要形成了以下意见: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所涉人员转岗安置工作是一个政治任务,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广,社会影响较大,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应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交通公路部门具体实施。各与会单位要及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确保转岗工作领导得力。
根据省政府、省公路局要求,费收人员转岗安置工作务必于年内全部完成(12月26日前)。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全程跟进,分管领导和其他同志团结一致,共同做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
转岗人员选拔录用考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从报名、资格遴选、到考试成绩、录取,整个录用过程要全程公示,要接受转岗所涉人员、公路系统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单位纪检人员要全程参与,市局纪委将对转岗录用过程进行监察。
各单位要按照“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就业压力”的总要求,对转岗所涉人员做好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加大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对转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迅速向市公路局报告,确保转岗工作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路政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