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副书记在全市公路系统2010年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规范全市公路建设领域的市场行为
----张建华副书记在全市公路系统2010年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8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建设领域的市场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全市公路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11月23日,市局下发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要求从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重点解决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行为。针对项目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论证,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工程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重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提高基建程序执行力。二是重点解决招设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着重治理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重点解决工程管理缺位和管理粗放等问题,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对公路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重点查处。四是重点解决公路建设中资金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信用缺失、履约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公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偷工减料、中包后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六是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检查交通运输部《交通增加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以谋取私利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市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市局于2010年1月5日专门制定下发了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的范围和重点,1月28日,市局专题召开了全市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排查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丁局长和李总分别就如何做好排查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我们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且有政府投资和使用了国有资金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照五个环节可能存在的35个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经统计,全市公路系统符合排查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共有30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15个,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3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2个,这30个项目均属于有政府投资和使用了国有资金的项目。排查出来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基建程序不到位。如北风垭隧道项目的征地手续未得到批复,环评工作未做,施工许可未办下来;“十一五”期间部分干线路网和农村路网项目的工可报告、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还在办理之中(17个)。
2、部分项目施工和监理进场后履约情况不好。如陆渔一级路项目有的标段施工单位人员变动达80%以上(但按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
3、部分项目业主对工程变更把握不准,把一些变更数额在10万元以内的一般性变更当较大变更上报。这个问题在这次排查中已进行规范和调整。
4、有的渡改桥项目已开工,但施工图设计还未批复。如兴山高阳大桥、枝江观陈路上的玛瑙河大桥。通过排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案件。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效益和行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业已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要求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进一步的排查,认真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扎实做好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下一步治理工作的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牵涉面广,既要抓典型查处,继续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又要完善体制机制,切实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各方面活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科学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交通公路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和服务服从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始终坚持廉洁高效、促进发展,集中力量解决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治理,使我市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诚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各县市区公路段和局直各单位都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要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紧紧抓住规划、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全使用和工程监管等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措施,力争在解决老大难、关键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建设项目决策方面,要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要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要着重解决标后监管薄弱、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要着重解决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三是要按照总体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上,下一步尤其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开展自查,围绕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分行业分项目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各种问题,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奠定良好工作基础。二是要切实整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招投标专项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立说立行,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加强督导,逐一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三是要狠抓典型查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开办举报网站等多种办法拓宽案源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各单位要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快查严办重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同时,要适时通报典型案例,表明党委(支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
四是要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推进制度机制创新。要坚持把专项治理的要求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和把握各方面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创新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特别是要针对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工程招标投标、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要积极探索创新招投标监管、市场信用监控、中介机构准入及监管等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县市区公路段和局直各单位要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清理,该停止执行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该废止的要立即废止,该修改完善的要尽快修改完善。要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的领域广、环节多、时间跨度长,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我市公路建设的特点,这项工作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各级专(兼)职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抓好落实。市局已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都已作了明确。我要强调的是,各县市区公路段和局直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涉及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主抓这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公路段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协调互动,有序推进。
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公路工程建设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开展专项治理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解决问题,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各县市区公路段各局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地区和部门,实施重点督查,促其整改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坚决追究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是发展宜昌现代公路交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扎实工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