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I/M制度实施工作推进会召开
宜昌市城区I/M制度实施工作推进会召开
12月11日,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合召开了宜昌市城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实施工作推进会,宜昌市城区第一批11家维修企业(M站)和城区4家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公路建养中心工会主席杨忠义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徐永挹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重点宣讲了《宜昌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安排部署了I/M制度试运行相关工作,要求检测机构(I站)、维修企业(M站)严格执行I/M制度业务流程,规范检测和维修治理经营行为,确保I/M制度顺利实施。

杨忠义同志在会议上强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战役,也是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维修企业(M站)要高度重视,承担起自身责任,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规范运行,实施好I/M制度,维护好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良好环境。徐永挹同志在讲话中要求,检测机构(I站)应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实施时间、统一业务流程要求实施I/M制度,及时反馈I/M制度实施情况和问题。

会上,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维修科介绍了车辆维修信息和排放检测信息的查询方法,向维修企业(M站)讲解了机动车排放检测标准限值和检测方法,以及维修治理相关制度和维修作业流程要求。

根据《宜昌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从2019年12月15日开始试运行,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将实现全市排放超标机动车“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此次会议的召开,使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I站)和维修企业(M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和I/M制度要求,为宜昌市I/M制度试运行及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交通和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对第一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企业(M站)开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开展尾气维修治理,严厉打击不按标准规范检测、维修车辆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排放不合格车辆得到有效治理,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中心维修科 刘玥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