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止9月7日,经过历时34个工作日的紧张工作,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完成了对市城区169家汽车维修企业的专项检查,城区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宜昌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7月1日开始,市直交通、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将五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分解为10个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复印或拍照留存整改要求,对照要求整改。为使企业更加重视污染防治和整改要求,更好地督促企业整改,从8月3日起,对检查发现无烤漆房VOCs处理设施或设施未按要求正常使用的企业,检查组共下达了26份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中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企业相关负责人签收,对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整改。
7-9月,联合检查组共检查了维修企业169家,其中西陵区52家、伍家区61家、猇亭区25家、高新区31家。检查的企业中,一类企业79家、二类企业70家、三类企业20家(抽查),实现了城区一二类企业的检查全覆盖。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阶段推广使用的水性、高固体份等低挥发性涂料,目前只有21家企业使用或部分车型使用,且大多数是色漆使用水性漆,中涂和底漆大多数还是溶剂型涂料;推广使用的密闭型喷枪清洗设备,4家企业有设备但3家未使用。二是有喷涂作业的129家企业共计有138间烤漆房,其中46家企业有50间烤漆房无环保处理设施,16家16间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内未放置活性炭、过滤棉。有2家企业存在敞开式喷涂作业。三是大多数企业对烤漆房配备VOCs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及活性炭、过滤棉更换记录不全面不规范。四是在被检查的169家维修企业中,有50家企业没有进行维修经营备案(主要是原许可到期未备案)。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交通、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复查、企业整改情况上报、电话“回访”的方式,督促企业整改。目前,已有24家企业完成了整改,其中11家企业加装了VOCs收集处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UV),12家企业按要求放置过滤棉+活性炭,1家企业拆除烤漆房;有9家企业已订购VOCs收集处理设施或纳入近期改造计划。检查发现50家未备案的企业,已完成备案11家。
下阶段,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督促企业整改,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督促后逾期未整改的,将由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促进汽车维修行业依法经营、绿色发展。
(中心维修科 陈红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