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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公路管养改革试点县

日期:2020-10-26 10:56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责任编辑:宜昌公路阅读量:

  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宜都市被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县,为宜昌市唯一县(市)。

  据了解,经过升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全国共有10个省、42个市、115个县被确定为此项工作的试点省、市、县。其中湖北、湖南、河北等10个省被确定为试点省,省内宜都市、潜江市、红安县等6个县(市)被确定为试点县。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2023年),主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强调试点周期结束后,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组织总结评估,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地区,优先纳入“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予以表彰。同时将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作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实际,计划利用2-3年时间,争取在“农村公路+”融合发展、管养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体系、信息智慧平台、信用评价机制、创新养护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建设一系列样板路,总结提炼具有宜昌特色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经验和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样板,在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

  (农管科 龚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