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度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宜市监文〔2021〕35号)要求,8月18日至31日,四部门选派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人员联合开展了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共检查了1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标车辆核查、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维修科人员参加了四部门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宜昌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宜环委办发〔2021〕1号)等要求,围绕机动车安检、环检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环节,通过查看机动车人工检验、设备检验场地和设备情况,抽查检验检测报告等记录资料,重点检查重型客货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车等高风险车型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场出具了《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由机构负责人确认签字,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改,要求机构迅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改革相关要求及检验检测机构快速增加的现状,维修科人员在检查中,还对机构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档案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备注技术等级)、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表等档案内容,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要求。
(中心维修科 陈启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