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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公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2-13 11:37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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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路管理局

关于做好2009年公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城区分局:

  2009年春运工作将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暨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宜市交运安[2008]345号文件安排,为切实做好公路保障工作,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列养道路、桥梁、隧道及专业渡口安全、畅通,现就做好2009年公路春运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春运组织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出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做好2009年公路春运工作,市公路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丁庆荣任组长,鲍玉洪、李明金任副组长,陈雯、郭强、董在华、覃武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务渡口科,联系电话:上班时间6083984(养护)、6083959(路政)、6083987(费收)、6083981(机务),其它时间6083997(政务值班室)。各单位必须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落实春运工作任务,并务必于元月11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联系人及昼夜值班电话上报市公路局。

  二、强化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养护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公路日常养护,做到勤上路、勤养护,规范设置交通及警示标志(牌),注重道路经常性保洁,确保路面无明显病害,对重点路段,要加大管养力度,并在陡坡、弯道备好砂石、草包、麻袋等防滑材料,储备充足的除凌除雪的路用材料和相应配套的机械设备,各养护站要及时清扫冰雪,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及时填补坑槽,现场养护作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指挥、疏导交通,确保道路安全通行。路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制止违章占道、非法加水等违章行为,清除各种路障,加大超限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机务部门要利用闲置时间开展机械设备年检和操作人员年审,做好设备的冬季保养工作,要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在春运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要教育驾驶员遵法守纪,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专业公路渡口要认真落实好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制,切实抓好安全防范、渡运秩序与服务管理,积极备足各种防冻、防滑物料,保证消防、救生设备(设施)的完好;严格规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严禁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冒雾航行和开夜渡;及时做好船舶、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加大渡运秩序监管力度,治理人车混渡、提篮叫卖等隐患。

  三、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公路状况

  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是公路部门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单位要对公路陡坡、急弯、险要路段、重点路段、汽车渡口、桥涵、隧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对一些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高山防滑路段要特别加强管理,切实落实管养责任人,组织人员进行巡查。遭遇大雪、大雨、大雾天气和夜间不适合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设置必要的指示牌,指挥车辆绕道行驶,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妥善应对,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完善春运工作专项应急预案,健全春运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春运工作监管,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和限度地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为了能够及时掌握和处理春运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第一线,抓好现场检查和督促,对重点路段、站卡、险路、危桥、渡口等重要公路设施要特别加强安全管理,要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五、严格纪律,全面落实政务值班

  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落实24 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档,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要按照政务值班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下达上级指令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及其它重要信息。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上报市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向市局汇报详细过程和情况,争取处理工作的主动,严禁隐瞒不报或瞒大报小,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列养公路和专业渡口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确保春运工作取得圆满成绩,为2009年度公路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OO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