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渡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公路管理局
关于加强渡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长阳县、枝江市、秭归县公路管理段:
2009年1月11日下午5时左右,一辆号牌为鄂E71726的旅行车,在枝江白洋渡口北岸上渡船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将一名正在指挥交通的渡口职工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公路局迅速向省公路局、市交通局报告了事故情况。省公路局、市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运营期间的安全防范和意识教育。为做好渡口安全保畅通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现就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渡口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渡口安全渡运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加大渡口渡船管理工作力度,将渡运安全工作措施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扎实落实到每一个人,努力打造“平安渡口”,确保全市专业公路渡口渡船运行的安全稳定。
二、开展检查,彻底排查渡口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专业公路渡口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机电设备、操控系统、液压舵系、光电声控系统、安全及消防设施等,同时积极做好各类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渡船带故障航行、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强化管理,抓好现场管理监控。各单位要突出现场安全监控,抓好渡运秩序、装卸车辆以及船舶航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大力开展码头整治,严禁非渡口船舶、非待渡车辆占用码头,整顿待渡秩序,杜绝乱停乱放、提篮叫卖、人车混渡等现象,提供安全、有序的渡运环境。要加强渡运现场管理,各渡口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工作人员在指挥车辆上下渡船时,一定要以确保人身安全为前提,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指挥。要加强对天气变化的监测,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尤其是遭遇大风、大雾、大雪,渡口应当停止渡运,严禁渡口渡船冒险航行。继续做好船舶防碰撞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遵守内河船舶航行规则正确驾驶船舶,保持必要的无线电联系,确保渡船航行安全。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涉渡人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加大渡口安全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积极开展渡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坚决执行至少每周一次组织渡口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的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所有渡口工作人员必须持相应培训合格证书,挂牌持证上岗,以保障渡运安全。
五、加强值班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各渡口要认真落实渡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种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24小时政务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程序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六、优质服务,塑造行业新形象。各渡口要继续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搞好所容所貌、船容船貌,积极提供各项便民措施,努力为过渡司乘人员排忧解难。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