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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区域联合治超情况通报

日期:2016-06-17 17:18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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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我市路政工作安排,我局于上半年启动了区域联合治超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本年度全市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共组织了三轮,分别是4月26日-28日、5月16日-19日,5月30日-6月3日。区域联合治超采取了巡回组长负责制,每轮确定四个执法地点,每三个县市路政大队组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托固定治超站与流动稽查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开展24小时不间断超限治理行动。整治重点为货车超限率达50%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以及超限超载严重路段,特别是夜间超限超载路段。
  本年度联合治超共覆盖2条国道(318、209),9条省道(汉宜、鸦来、晓鸦、红东、分当、远当、陆渔、宜巴、雅澧),1条县道(平水)。全市11个路政大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31人次,执法车辆138台次,设置流动稽查点15处,共检测货运车辆521辆,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97辆,卸载货物152辆/ 701.96吨。收取公路赔补偿和罚款117430元。
  二、主要经验及好的作法
  1、各单位对联合治超给予了重视,能做到令行禁止,行动迅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执法点并统一开始执法行动;
  2、现场执法能够坚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主,大多数执法点严格实施了卸载、处罚后再放行的作法;
  3、联合治超行动排除了可能存在的地方干扰,组长单位、协作单位及执法地单位敢于执法、严格执法,改善了公路运输环境,货运车辆违法运输超限率迅速下降,效果明显;
  4、通过开展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各单位互相学习了执法实务,交流了不同环境和条件下的执法经验,锻炼了执法队伍,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流动治超点现场设施设置不规范,部分单位车辆引道安全距离不够;
  2、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不到位,存在只罚不卸或只卸不罚现象;
  3、现场执法风纪不严,部分单位执法人员着装、仪表不规范,如穿其他类鞋(非皮鞋,非黑色)、训练汗衫外套反光背心、制服未佩戴臂章、女同志染彩发、穿戴首饰等。
  4、个别组长单位上报排班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按要求进行交叉排班,人员分工不明确;
  5、个别组长单位不按统一时间开展行动,提前结束治超行动;
  6、个别组长单位听从执法地单位安排,采取集中进餐,现场无人值班,存在故意放车现象;
  7、个别单位移动检测设备存在较大误差。
  通过现场督查,根据各单位作为组长单位的执法情况,能认真履职的单位有城区分局、兴山、宜都、长阳;较好履职的单位有夷陵区、秭归、五峰、高新分局、当阳。
  三、下一步要求
  1、认真总结。各单位作为执法组长单位应对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作法,探讨交流有效的治超执法措施和手段,分析存在的工作难点和不足,将联合治超中好的经验作法、工作作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改进治超执法工作。
  2、加强教育。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和现象,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对照整改,着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风纪,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3、强化履职。各单位要以此次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将治超执法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年的超限治理工作中去,力求取得工作成效。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