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路管理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公告
宜昌市公路管理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宜昌市公路管理局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宜昌市公路管理局
二、采购对象: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数量:一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服务期限:2年
六、采购供应商条件:
(一) 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须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资格,办公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区、高新区范围内,有较全面的律师团队。
(二)法律顾问:从事专职律师5年以上经历;有2年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验,顾问团队由3人组成,熟悉交通公路法律法规;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三)服务范围及报价:公路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包含城区分局、高新分局、交通设计院、虹源公司、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竞标报价每年5万元以内。
七、采购对象工作内容:
(一)提供法律咨询,根据采购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二)对采购人拟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对采购人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采购人需求,起草、审查、修改采购人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参与采购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活动洽谈;
(五)参与采购人涉法涉诉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处置;
(六)为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七)参与采购人法治公益宣传活动,每年为采购人举办一次法治讲座;配合采购人进行一期法律培训;
(八)承办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八、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顾问律师采取电话提供咨询、参加会议发言、出具书面意见等工作方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工作。
(二)若因采购人工作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顾问律师应按要求至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履行工作职责,采购人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
(三)采购方法治公益讲座、法治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顾问单位应安排律师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九、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主办律师执业证
(五)主办律师简介
(六)竞标承诺书
十、磋商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2018年4月4日至4月10日17时00分前。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9时00分;未密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送达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宜昌市公路管理局三楼法规科。
十二、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时间:2018年4月18日9时00分;
(二)磋商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向华英 联系电话0717-6083989
网 址:http://glj.yichang.gov.cn/
宜昌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