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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29 09:12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责任编辑:宜昌公路阅读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1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刻领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中心党委从筑牢思想基础入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和监督专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一周一调度,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强化整改推进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压茬推进、层层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将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将对症下药与举一反三相统一,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18项。整改方案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满意率为100%。既抓具体问题整改,也抓查漏补缺和建章立制,积极拓展深化整改工作成效,为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存在短板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够。

  一是党委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次组织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机制落实,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今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公路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委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三是专题研究制定宜昌市“十四五”《“四好农村路”振兴乡村五年行动方案》,着力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四是加强农村管理养护体制研究,拟定上报《宜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宜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市政府正组织研究,拟于年内印发。五是编制制定《宜昌市农村公路建养手册》,加强基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指导督导。六是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公路养护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农村公路管养评价“红黑榜”,加强农村公路管养绩效评价,推动全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提升。

  (2)“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有差距。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会同各县市区建立“十四五”全市农村公路县乡道改造和提档升级项目库,全面加强项目储备。二是会同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十四五”期加强县乡道改造升级、推进县乡道4.5米以上宽度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的实施计划,推动各地加快农村公路县乡道建设。三是加大计划、资金争取力度,领导带队赴省厅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四是加大县乡道建设计划资金投入倾斜,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中优先安排县乡道建设。五是着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创建,远安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宜昌市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实现“零”的突破。六是着力加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2021年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我市宜都市排名全省第一。兴山县黄粮镇等6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乡镇,示范乡镇数量我市连续两年居全省首位。秭归县、兴山县实现省级示范乡镇“零”突破。七是制定“十四五”期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加强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督导,推进全域创建。

  2.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推动“十三五”公路建设有差距。

  一是将“十三五”续建项目建设推进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挂帅,加强全市各地项目建设调度督导,2021年督导新开工“十三五”项目14个。二是积极与各县市区政府对接,对“十三五”续建项目逐一会商制定新的建设推进计划,推进属地政府落实责任。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将普通公路项目建设纳入市政府城建交通项目调度范畴,重点项目纳入市政府督查室“挂图作战”系统,10月份市政府组织对全市9个“十三五”未开工项目进行专题调度。四是对前期工作推进困难项目加强跟踪服务,为县市区解决实际困难,助推项目开工。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畅咽喉、强枢纽”实施意见,制定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提能五年行动方案,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市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10%以上。六是积极筹备市级交通赴县市区开展送规划、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共同谋划“十四五”项目安排。七是将全市国省道二级以下路段改造全部纳入省、市公路“十四五”规划,推进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八是积极推进全市五个尚未通二级公路乡镇通达路段的改造升级,优先安排部省资金计划,推动项目提前实施。目前3个项目已开工,2个项目正在招标,进展顺利。

  (2)客运站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力度不够。

  全力督办推进“十三五”9个未完成项目建设。一是加强长阳客运站建设督办。目前长阳县已完成项目规划方案修编和选址,正积极准备开工建设。二是加强点军客运站建设业主协调督办。目前项目业主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点军南站规划调整和南站片区商业开发延迟等实际情况,拟报请市政府停止点军客运站建设、交回已拨付资金。三是加强青林寺客运站建设督办。目前宜都市交通运输局和项目业主国通公司正积极谋划项目建设,计划于明年开工,2023年建成投运。四是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对没有开工且无法落实项目业主、建设必要性不大的白洋客运站,不纳入“十四五”规划。五是对其他5个在建项目加大督办和服务力度,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安福寺客运站已完成建设。

  (3)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应急能力严重不足。

  一是大力争取将宜昌纳入全省、全国区域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为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运行创造条件。目前我市已纳入省规划,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已将宜昌作为我省首选国家级区域物资储备中心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将宜昌纳入其中。二是成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加快完成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基地项目建设,为承接全国、全省区域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和支撑机构运行打好硬件基础。三是加强机构设置和运行研究,待市委编办批复中心上报的有关该机构调整的“三定方案”后,公路中心将在2个月内完成机构设立和运行。

  3.落实改革要求不到位

  (1)推动机构改革不到位。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改革先进经验,积极推进深化机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后“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责定位和市委新一轮机构、编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对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向市委编办进行汇报沟通。目前,中心新的“三定方案”已按程序上报。在上报“三定方案”中,中心党委根据改革职能职责调整情况,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提出了中心新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包括两个分局的更名等。待市委编委对公路中心“三定方案”批复后,中心将在2个月内完成机构设置调整,在1个月内完成两个分局更名工作。

  (2)推进所属企业改革力度不够。

  根据市政府企业清理规范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安排,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划转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三峡路桥公司划转宜昌高投集团工作。对于影响划转工作推进的历史遗留问题三峡路桥公司债务核销问题,待市政府研究批准核销公司债务后,中心将迅速签订划转协议,完成划转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和虹源监理公司参加组建宜昌市设计咨询集团工作。根据组建集团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安排部署,设计院和虹源监理公司均已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企业章程制定、企业执行董事委任和企业补充审计等工作。待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中心关于两个企业的股权处置请示后,中心将迅速签订划转协议,将设计院和虹源监理公司划转至宜昌市设计咨询集团公司。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

  (1)公路危桥改造“三年消危”工作进展滞后。

  一是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9月底完成全市356座危桥招标,并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完成了施工合同签订和进场施工准备。二是落实建设计划,目前已会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每座危桥改造的具体推进方案和时间节点安排。三是成立技术服务专班,对各县市区“三年消危”全力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咨询服务。四是采取专班负责、挂图作战、按月巡查、按月通报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督办推进。截止11月,全市危桥改造开工率97%,完成89座,年内确保完成189座,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三年消危”任务。

  (2)国省干线地质灾害治理不到位。

  一是积极推进地灾治理前期工作,督促各地自筹资金完成远安G347一炷香地灾项目、长阳G318地灾项目、五峰G351地灾项目3处项目设计,2022年将再完成2处设计,“十四五”期完成11处以上设计。二是加强计划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宜昌每年在省下达地灾治理计划资金中占比达到10%以上,力争“十四五”全市完成11处以上地灾治理工作。三是加强国家自然灾害承载体排查和建库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公路项目库,跟踪上级政策,加强计划资金争取。同样确保宜昌每年在省下达治理计划资金中占比达到10%以上。四是促请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资源、资金,开展地灾治理工作。远安县、夷陵区、秭归县、城区部门联合,完成G347、S312、S457、S254等4处地质灾害治理。五是对暂无治理资金计划安排的地灾隐患点,促请各县市区政府加强综合安全管控。目前各县市区已按照“一处一方案”要求,制定了各地灾点安全综合管控措施。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全面加强班子教育管理。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违纪同志进行深刻检讨,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强化班子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红线意识。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并开展对照检查,分析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措施。三是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确保所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党委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合规决策。四是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提醒制度》,督促、提醒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五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支持,中心纪委全面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六是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2)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中心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树牢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二是修订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落实党政同责工作清单和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市直公路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和加强纪委监督进一步明确要求,突出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加强压力传导。四是严格执行党委月度例会制度,及时对上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办落实,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对党委执行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估,促进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六是开展“身边人、身边事”专题警示教育,分析原因,汲取教训,警醒从业人员,促进履责担当。七是充分发挥中心纪委作用,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八是严肃问责,倒逼责任,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

  (3)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履责不到位同志进行自我深刻检讨,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二是建立 《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对党委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提醒、督办等制度规定,党委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三是加强纪委同级监督。纪委对日常监督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并及时向党委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在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加强监督提醒,切实推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未按照要求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9月19日,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全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请示报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杜绝应报不报、少报漏报、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2)对重点领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对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分包等重点事项进行清理清查,对存在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对中心机关相关科室落实归口管理职责进行督查督办,督促12个责任科室全面梳理、整理对直属单位的监管事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出台《中心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机关科室落实归口管理责任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招标采购工作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四是加强巡察整改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对中心机关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五是开展纪检委员履责教育,对市直公路系统12名基层纪检委员进行纪检业务培训,帮助纪检委员增强履责自觉性和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3.存在会议多、时间长问题,干部反映强烈

  一是对中心《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加强党委会议事决策事项会前酝酿沟通和对口部门审查,提高会议质效。二是对中心行政会议制度进行修订,对会议类型、会议内容、议事规则、会议审批进一步进行优化和细化,加强对会议数量和质量的管控。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源头加强内部会议管理。

  4.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突出

  (1)专项资金管理不严。

  规范资金管理,加大欠款清收力度。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存在问题进行专题检讨,汲取教训。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绘制流程图,修订完善资金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度层面对资金使用从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三是取消公路政府还贷偿债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四是加大借款清收力度,中心主要领导牵头积极协调相关县市政府,商定还款计划。

  (2)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二是根据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三是组织开展全系统招标采购专题学习培训,同时以巡察指出问题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纪律规矩要求。四是修订中心《招投标采购制度》《财务监管制度》和《直属单位项目监管制度(试行)》,落实招标采购主体责任、归口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并责成虹源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和项目建设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班子担当意识不强。

  一是由中心主要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究“陡茅”公路建设征用的三峡坝区土地管理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措施。二是根据该宗土地“陡茅”公路建设配套设施用地属性,以及夷陵区政府已在政府还贷公路债务化解中承担相关债务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该宗土地整体无偿划转夷陵区三斗坪镇政府。三是通过该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中心及直属单位资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存在问题,提升资产管理质效。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中心《资产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对货币性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全面加强规范管理。

  (2)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一是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的同志在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严肃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二是制定中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就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形式、任务以及会议组织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就加强会前统筹协调,确保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格要求。三是各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加强组织生活会会前统筹和准备工作进行交流讨论。

  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1)重大决策事项未经集体讨论。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检讨,班子成员开展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班子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二是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对党委会研究的事项、范围、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确保所有应上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时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三是强化党委委员分管责任。对各党委委员分管领域需要上会研究事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党委委员根据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负责督促责任科室及时提交会议议题,报党委书记审定。需要党委委员之间协商的问题,由分管议题事项党委委员事先征求其他党委委员意见,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并提请会议讨论研究。四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 全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

  一是党委中心组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掌握,严格工作要求。二是研究上报单位新的“三定”方案,提出中心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建议,市委编办批复后中心党委将迅速完成岗位设置、干部配备和交流。三是建立中心《干部轮岗交流台账》,动态掌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干部名单,及时进行轮岗交流。

  (2)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一是加强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今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6名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制定“十四五”人才招聘引进计划,每年引进一批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和加强年轻干部队伍。二是制定出台《青年干部教育培养办法》,着力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使用,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用好事业单位“人才专岗”和“人才过渡岗”设置政策,加强对高学历、高职称年轻同志正向激励。四是开展青年干部“向党委述职、交青春答卷”活动,组织近三年招聘的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向党委和机关全体职工进行集体述职和风采展示。五是推动优秀年轻同志向外挂职锻炼。

  (3)个别干部提拔任职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学习,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对巡察指出的干部提拔任前职年限不足的问题,对该同志进行撤销任职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对中心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任职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

  对1名因病长期居留国外的同志由所在单位书面通知其迅速回国,再次进行病情和劳动能力鉴定。

  4.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一是责成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全体党员就如何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讨论。二是以此为戒,责成各党支部专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讨论,提高党员政治意识,严肃基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中心党委研究建立《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就加强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督导,支部联系领导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出成效进一步明确细化规定。

  (2)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

  加强高新分局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混编问题整改,成立高新区分局退休党支部。目前高新区分局所有退休党员已纳入退休支部管理。

  (3)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不足。

  一是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各支部“十四五”党员培养计划,引导优秀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3名。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接收优秀分子加入党的组织。今年接受预备党员4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三是责成各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相关支部书记就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我检讨,认真汲取教训。四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刘晓男到中心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五是举一反三,组织各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下步工作措施

  经过近3个月集中整改,目前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巡察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心党委将继续深化巡察问题整改,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着力建设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以全新的姿态、崭新的面貌,奋力谱写宜昌公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服务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深化开展中心党委“政治能力提升年”活动,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路交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路交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执行力,为宜昌公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强化理论武装。认真抓好“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机制落实,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的必然要求,全力做好“学习”、“结合”、“转化”三篇文章,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知促行,在公路交通发展中全面、完整、准确的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

  (三)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巡查问题整改,积极推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好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树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着力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提升队伍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着力推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和工作作风抓变,努力建设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队伍,为宜昌公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所指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完善各种机制和制度建设,切实让巡察整改成为助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路交通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路交通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路交通发展的新需求新期盼,始终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公路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宜昌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联系电话:0717-6083993,通讯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gljjw2018@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46322。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