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
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近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方家平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的通报》(宜纪文[2009]6号),市交通局党组也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市交党[2009]14号),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方家平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就我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局党委决定在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局管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张建华同志为组长,局纪委、党办、行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局管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切实加强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市纪委宜纪文[2009]6号、市交通局党组宜市交党[2009]14号通知,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通过信访调查发现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状况不抓不管以至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或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本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清理等多种方式,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库,将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以及个人购买的私家车情况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购置或使用公务用车、收受礼金红包,以及参与赌博或打牌“带彩”、公款钓鱼等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各单位领导干部相对固定公务用车信息请于4月15日前报局纪委。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6252625;
市交通局举报电话:6222493;
市公路局举报电话:6083993。
二00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