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局党委廉政承诺》的通知
日期:2008-08-21 15:37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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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局党委廉政承诺》的通知
局机关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审定,现将《局党委廉政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监督执行。
附件:局党委廉政承诺
二○○八年六月十日局党委廉政承诺
一、不违反政治纪律,不说损害党的形象和班子团结的话,不做损害党的形象和班子团结的事。
二、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材料供应、资金拨付、计划审批、规费减免等活动。
三、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拒收不了的,立即上交局纪检监查部门,并说明来源。
四、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准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五、不违反财经纪律在所属系统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侵占、挪用、外借公款。
六、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和干预干部选拔任用。
七、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研究决策,严格遵守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做到决策公开透明。
八、不违反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