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8-08-21 15:33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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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全市公路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研究,现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全市公路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公路系统党风联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廉政公路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管等重点工作,为推进全市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狠抓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1、举办专题廉政教育报告和讲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权力观、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举办廉政辅导讲座作为工作重点,邀请上级领导或有关专家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廉政辅导,全年集中教育不少于四次,并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领导干部不少于二篇。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以“情系民生、廉政勤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廉政公路大家谈”活动,使廉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教育效果。

  3、坚持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坚持主要领导给本单位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制度,党课讲稿报市公路局纪委备案,并选择质量较高的讲稿向省公路局《湖北交通报》“公路廉政专版”和市交通局交通网站、《廉政交通》推荐。

  4、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落实局党委《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干部要组织廉政谈话;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预防,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调整,防患于未然。

  二、狠抓责任意识到位,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1、抓好责任分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和部门,落实到人员和岗位,落实到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形成完善严密的责任网络体系。

  2、开展“廉政公路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一是“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交通系统各级“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六个负责”,即:负责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定期分析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负责听取重大廉政事项的专题汇报,负责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批阅重要信访举报件,负责主持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二是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好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家人。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廉政建设就拓展到哪里,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廉政交心谈心,并做好记录。三是党员干部从我做起。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八条禁令”,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廉洁自律上首先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3、增强考核实效。坚持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制度。改进检查考核方法,实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督促相结合。

  4、强化责任追究。要切实解决责任追究偏宽偏软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责任追究:(1)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2)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对违纪违法问题不认真查处;(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4)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5)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三、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围绕人、财、物等环节健全完善廉政管理制度,规范用权。重点围绕公路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融资、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竣工验收等“八大环节”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施方案》,着力形成依法运行、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的市场信用体系。

  2、抓好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和落实已成熟、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大对重点工程领导联系点制、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双合同制、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竣工验收中介审计制、专家评审制、公示制、党风廉政巡视制、资金拨付与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制等工程廉政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参与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队进行责任制检查、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

  3、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继续抓好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突出抓好防治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狠抓廉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严格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的落实。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针对行政审批、规划计划、资金分配、资源调配、干部使用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河北省交通厅“十公开”等典型经验,积极推行行政许可阳光工程建设,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狠抓廉政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1、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单位要在近几年清理治理的基础上,按照“行业监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专题报告,抓好整改。要对在清理治理中已明确的问题做到所查问题澄清、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到位

  2、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县市区公路部门要与所在地相关单位大力推行反腐倡廉共建机制,细化措施,发展载体,主动协调,不断深化共建共防活动,保证公路系统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3、切实抓好治理公路“三乱”活动。全市公路系统要抓紧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继续做好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把管理治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要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加强行业内外部监督;要对顶风违纪搞“三乱”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杜绝“三乱”问题的发生。

  4、切实抓好信访初核工作。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能力,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提倡署名举报,进一步建立和拓宽信息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挖掘案件线索。整合信访举报和案件信息资源,掌握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的动态,对重要的信息进行跟踪督查。上级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办结率达100%;自办信访件的办结率达90%以上。

  六、狠抓自身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1、加强基础管理。坚持“交通一线工作法”,即坚持在公路一线宣讲廉政知识,在一线了解廉政动态,在一线开展廉政谈心,在一线总结廉政经验,在一线培树廉政典型,认真做好试点和联系点工作,按照典型示范、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相互观摩学习。加强纪检监察联系,完善部门共建联动机制。

  2、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真正做到“六个决不允许”。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参加纪检理论业务培训班,加强理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运用政策、依纪依法工作能力。

  3、创新工作方法。各单位公路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尊重客观事实,遵循客观规律,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